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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主任 - 總務處公告 | 2017-08-05 | 點閱數: 975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國民小學警衛甄選簡章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4日

壹、主旨:桃園市蘆竹區海湖國民小學徵聘學校警衛一名。

貳、說明:

一、資格

(一)基本資格

1.性別:不限(男性須役畢)。

2.學歷:國小畢業以上。

3.經歷:無經驗可,具警衛工作經驗、其他專長者尤佳。

4.無不良嗜好、身心健康、儀容端正、言詞清晰、態度和藹者。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患有精神官能之疾病者。

9.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二、報名

(一)費用:免收報名費。

(二)時間:即日起至106年8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00止。

(三)地點:請至總務處領取報名相關表格,或由本校網站下載,至總務處報名。

(四)請備齊相關文件如下,正本查閱,影本留存。相關報名文件繳交學校存檔,恕不退回。

1.報名表(貼二吋照片1張)。

2.切結書。

3.國民身分證影本(帶正本驗畢歸還)。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可)。

5.相關合格證照或證書(影本可)

6.過去相關經歷服務證明書。

7.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

8.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報告(相關費用自付);或經錄取後二星期內提出,未能及時繳交或有傳染病、身體狀況不宜擔任警衛工作者,由備取遞補,不得異議。

三、甄選

(一)日期:106年8月14日(星期一)下午12:30於總務處報到。

(二)方式:資格審查12:30~13:00;公開面試13:00~

(三)評選標準:學歷5%、經歷10%、專長10%、面試70%、領有身心障礙手冊5%。

四、聘期

(一)經錄取後試用一個月,表現優良者,始得正式訂定聘任契約至106年12月31日止。

(二)受聘期間無任何違反規定情事且表現優良者,學校得予以續聘,以一年一聘為原則

五、服勤時間

(一)執勤工作大致為周一至周五05:30~08:00,周日06:00~18:00,實際執勤時間由學校訂之。

(二)學校有活動時應配合加班,再視實際情況予以計算加班費。

六、工作任務

(一)校園門禁安全管理、假日定點定時巡視。

(二)學童上下學交通指揮與導護。

(三)校門口周邊之清潔維護與草木養護。

(四)蒞校來賓之登記、通報、導引及停車指揮事宜。

(五)簽收包裹信件及非上班時間接聽電話並做紀錄。

(六)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器)收取與置放。

(七)查察各棟校舍門窗、水電等例行工作。

(八)保全系統設定與解除。

(九)偶發及各種災害事件緊急處理與通報有關單位人員。

(十)其他臨時交辦任務及校務支援事項等。

七、待遇

(一)依勞基法薪資給付標準規定給付每小時最低基本時薪,薪資原則上於次月5日前發放,遇假日順延。

(二)享有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額由每月薪資中扣繳。

(三)無三節慰問金,惟得視表現酌發績效考核獎金。

(四)離職或退職時,不得要求給付遣散費或退職金。

八、錄取

正取警衛一名,備取若干名,出缺時依序遞補(備取資格保留期限三個

月)。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本校將另行公告甄

選事宜。

參、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臨時警衛聘用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親至本校報名。

肆、本案聯絡人為總務處蘇主任,聯絡電話:03-3542181分機510

 

切  結  書

本人應徵桃園市蘆竹區海湖國民小學警衛一職,願擔保絕無下列之情事: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患有精神官能方面之疾病者。

9.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如經查實符合上列情事者,無異議取消錄用資格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此致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國民小學

具  結  人:

地      址:

身分證字號:

 

中華民國106年 8 月   日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國民小學警衛甄選報名表

報名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由本校填寫)

姓   名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照片黏貼處

性   別

□男   □女

身份證字號

 

婚   姻

□已婚  □未婚

語   言

□台語  □客語  □國語  □英語

學   歷

□國小  □國中  □高中(職)  □專科  □大學

健康狀況

□身心健全  □身心障礙類別:          (□重度 □中度 □輕度)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手機):                        (住家):

電子信箱

 

專業證照

類 別

 

證 號

 

 

 

經 歷

服 務 單 位

職  稱

服 務 起 訖 日

 

 

 

 

 

 

 

 

 

 

 

 

繳 驗

證件影本

(    )1.報名表

(    )2.切結書

(    )3.身分證影本

(    )4.最高畢業證書影本

(    )5.相關合格證照或證書

(    )6.經歷服務證明書

(    )7.身心障礙手冊

(    )8.體檢正本(可事後補件)

個人專長

□語言   □防身術或武術   □水電修繕   □電腦資訊   □園藝

□木工   □急救人員證書   □其他:                     

注意事項

  • 請填妥報名表並親筆簽章,報名時請依序繳交證件。
  • 有關證件以原始證件為準,正本驗畢發還,影印本機關留存(A4規格)。
  • 報名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他人報名。 (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 審核如有異議,得於甄選前以書面檢附有關證件送審核人員審核。
  • 所填資料或證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事,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 以上所填資料應詳實填寫,如有偽造不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國民小學警衛甄選評分表

編號:                          評審日期:   年   月   日

評分項目

評分內容

評分

備註

學歷

(5分)

大專/學 (5分)

高中/職 (4分)

國中    (3分)

國小    (2分)

 

 

經歷

(10分)

曾經擔任保全、機關、學校或大樓警衛工作等相關經歷

 

每滿一年得 3

專長

(10分)

語言

防身術或武術

水電修繕

電腦資訊

園藝

木工

急救人員證書

其他

 

每具一項得 3

 

面試

(70分)

健康狀況及體格

服務熱忱

人際互動

應對進退表達能力

服裝儀容

社區關係

其它

 

 

領有身心

障礙手冊

(5分)

 

 

 

總        分

 

 

 

註:成績達錄取標準(70分)者,擇優錄取。

評審委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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