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鼓勵電視業者提升兒童節目製播品質與提供兒童更好的收視節目環境,106年度委託財團法人台 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辦理「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評選活動,以半年一次方式評選出適合12歲以下兒童觀賞之節目,並發予「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證書。 二、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106年針對學齡前兒童及國小學童舉辦「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我要說故事」徵稿活動,規劃 包括文字、圖畫、照片、漫畫等4類徵稿,截稿日期為106年10月31日。
三、詳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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