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8月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70093898號函(隨函檢送)辦理。 二、為善用南部地區觀光資源,請貴校師生參與結合校訂課程之戶外教育活動,鼓勵多將南部地區納入戶外教育之實施地點。 三、戶外教育實施場域相關資訊可至戶外教育資源平臺(https://outdoor.naer.edu.tw/)查看及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網站(https://www.epa.gov.tw)下載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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