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辦理113年度三項登記一案,請轉知所屬女童軍團依限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2年11月13日桃女童雯字第1120035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113年三項登記工作自即日起113年2月28日(星期三)止。 |
三、 | 本案有關團及女童軍、服務員登記費收取規定如下: |
(一) | 團登記費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整。 |
(二) | 女童軍登記費60元整。 |
(三) | 服務員登記費160元整。 |
四、 | 檢附中華民國女童軍三項登記總表及三項登記費一覽表,或 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
五、 |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03-3464304、0983-941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