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辦理106年「幸福限時批 」未婚聯誼暨公務交流活動一案,請查照並鼓勵所屬未婚 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106年5月3日桃執人字第106 0100077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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