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海湖國民小學警衛甄選簡章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4日
壹、主旨:桃園市蘆竹區海湖國民小學徵聘學校警衛一名。
貳、說明:
一、資格
(一)基本資格
1.性別:不限(男性須役畢)。
2.學歷:國小畢業以上。
3.經歷:無經驗可,具警衛工作經驗、其他專長者尤佳。
4.無不良嗜好、身心健康、儀容端正、言詞清晰、態度和藹者。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患有精神官能之疾病者。
9.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二、報名
(一)費用:免收報名費。
(二)時間:即日起至106年8月14日(星期一)中午12:00止。
(三)地點:請至總務處領取報名相關表格,或由本校網站下載,至總務處報名。
(四)請備齊相關文件如下,正本查閱,影本留存。相關報名文件繳交學校存檔,恕不退回。
1.報名表(貼二吋照片1張)。
2.切結書。
3.國民身分證影本(帶正本驗畢歸還)。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可)。
5.相關合格證照或證書(影本可)
6.過去相關經歷服務證明書。
7.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
8.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健康檢查報告(相關費用自付);或經錄取後二星期內提出,未能及時繳交或有傳染病、身體狀況不宜擔任警衛工作者,由備取遞補,不得異議。
三、甄選
(一)日期:106年8月14日(星期一)下午12:30於總務處報到。
(二)方式:資格審查12:30~13:00;公開面試13:00~
(三)評選標準:學歷5%、經歷10%、專長10%、面試70%、領有身心障礙手冊5%。
四、聘期
(一)經錄取後試用一個月,表現優良者,始得正式訂定聘任契約至106年12月31日止。
(二)受聘期間無任何違反規定情事且表現優良者,學校得予以續聘,以一年一聘為原則。
五、服勤時間
(一)執勤工作大致為周一至周五05:30~08:00,周日06:00~18:00,實際執勤時間由學校訂之。
(二)學校有活動時應配合加班,再視實際情況予以計算加班費。
六、工作任務
(一)校園門禁安全管理、假日定點定時巡視。
(二)學童上下學交通指揮與導護。
(三)校門口周邊之清潔維護與草木養護。
(四)蒞校來賓之登記、通報、導引及停車指揮事宜。
(五)簽收包裹信件及非上班時間接聽電話並做紀錄。
(六)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器)收取與置放。
(七)查察各棟校舍門窗、水電等例行工作。
(八)保全系統設定與解除。
(九)偶發及各種災害事件緊急處理與通報有關單位人員。
(十)其他臨時交辦任務及校務支援事項等。
七、待遇
(一)依勞基法薪資給付標準規定給付每小時最低基本時薪,薪資原則上於次月5日前發放,遇假日順延。
(二)享有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額由每月薪資中扣繳。
(三)無三節慰問金,惟得視表現酌發績效考核獎金。
(四)離職或退職時,不得要求給付遣散費或退職金。
八、錄取
正取警衛一名,備取若干名,出缺時依序遞補(備取資格保留期限三個
月)。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本校將另行公告甄
選事宜。
參、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臨時警衛聘用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親至本校報名。
肆、本案聯絡人為總務處蘇主任,聯絡電話:03-3542181分機510。
切 結 書
本人應徵桃園市蘆竹區海湖國民小學警衛一職,願擔保絕無下列之情事: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患有精神官能方面之疾病者。
9.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如經查實符合上列情事者,無異議取消錄用資格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此致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國民小學
具 結 人:
地 址:
身分證字號:
中華民國106年 8 月 日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國民小學警衛甄選報名表
報名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由本校填寫)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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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
照片黏貼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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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男 □女 |
身份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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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姻 |
□已婚 □未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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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 言 |
□台語 □客語 □國語 □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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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國小 □國中 □高中(職) □專科 □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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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狀況 |
□身心健全 □身心障礙類別: (□重度 □中度 □輕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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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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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手機): (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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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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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證照 |
類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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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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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
服 務 單 位 |
職 稱 |
服 務 起 訖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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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 驗 證件影本 |
( )1.報名表 ( )2.切結書 ( )3.身分證影本 ( )4.最高畢業證書影本 |
( )5.相關合格證照或證書 ( )6.經歷服務證明書 ( )7.身心障礙手冊 ( )8.體檢正本(可事後補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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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專長 |
□語言 □防身術或武術 □水電修繕 □電腦資訊 □園藝 □木工 □急救人員證書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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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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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蘆竹區海湖國民小學警衛甄選評分表
編號: 評審日期: 年 月 日
評分項目 |
評分內容 |
評分 |
備註 |
學歷 (5分) |
大專/學 (5分) 高中/職 (4分) 國中 (3分) 國小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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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10分) |
曾經擔任保全、機關、學校或大樓警衛工作等相關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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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滿一年得 3 分 |
專長 (10分) |
語言 防身術或武術 水電修繕 電腦資訊 園藝 木工 急救人員證書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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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具一項得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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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70分) |
健康狀況及體格 服務熱忱 人際互動 應對進退表達能力 服裝儀容 社區關係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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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有身心 障礙手冊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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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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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成績達錄取標準(70分)者,擇優錄取。
評審委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