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幼兒園主任 - 幼兒園公告 | 2023-08-01 | 點閱數: 174

 

桃園市海湖國小附幼112學年度『幼兒接送辦法』

  1. 入園時間:幼生請於8:00~8:10入園。(老師早值為7:30,請勿過早或過晚入園。)
  2. 放學時間:15:50~16:00,若有特殊情況會另行通知。
  3. 接送方式:

《上學》

  1. 開學第一週:請新生家長陪同幼生走至教室門口,與班級老師打聲招呼,並和寶貝溫柔堅定地說再見,即可離開。

(如您的孩子上學情緒穩定,請鼓勵孩子從校門口自行進入教室,學校柱子

  上會有指標,請孩子沿著指標走進教室。)

(2)開學第二週後:將不開放家長陪同幼生入園。

(如孩子上學情緒仍不穩定,可和老師溝通後彈性調整)

《放學》

(1)15:50左右班級老師將整隊帶至校門口放學,不開放家長入園接孩子,若提

   早到校,請耐心等待。

(2)請在「幼兒接送紀錄表」上簽寫接送者姓名,方能接走孩

《課後留園》

  1. 請於校門口出示「接送證」,方可至教室簽「幼兒接送紀錄表」後,將幼生接回。
  2. 「接送證」僅限於課後留園時段使用,16:00前要提前接回幼兒請致電給班級老師。
  3. 忘記帶「接送證」之家長,請於校門口等待,17:20課留老師將會帶幼生至校門口放學。

4. 注意事項

(1)臨時委託他人接送幼生:

*請務必提前致電告知老師,接送者姓名、電話以及與幼生之關係。

*老師在核對接送者身份後,才讓幼生離園。

(2)臨時有急事需要提前或是延後接回幼生,請家長來電告知老師

(3)若幼生放學後需到安親班,請於開學初填妥切結書,並告知老師接送者以

   及安親班電話,以掌握幼生行蹤。

(4)請家長準時前來接送幼生,為顧慮幼童及老師之安全及權益,逾時(以中

   原標準時間為主)將以電話聯絡通知並依規定收取課後臨托費用

(5)上、下學請一律由本校大門出入。

(6)最早入園時間為7:30。(每天各班將有一位老師於7:30到校,請家長勿讓

   幼兒太早入園,以為維護幼生安全)

         (7)請假須知:請假(事、病、喪假等)請務必告知老師,來電、寫聯絡本或當

            面告知皆可,當天臨時請假請8:10前打電話告知班導師,請勿讓孩子自行

            轉達或用LINE告知(照顧孩子繁忙,老師無法隨時查閱手機訊息),敬請配

合。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萌典查詢

搜尋

線上使用者

28人線上 (22人在瀏覽校園佈告欄)

會員: 0

訪客: 28

更多…

會員登入

:::

六小時累積雨量動畫圖

雨量累積圖

溫度分布圖

紫外線觀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