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市106年5月份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警察局建議事項辦理。 二、本案警察局於前開會報表示,106年4月因未注意車前狀態造成交通意外受傷事件共3件(均為自撞案件),該局將持續加強巡邏及執法勤務;並請貴校向學生及家長宣導「機車防禦駕駛」之安全觀念,提醒機車駕駛人除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外,亦須留意週遭狀況(如路口、雨天、他人疏忽違規行為等),從目視及耳聽察覺,建立預判可能發生意外情境之準備心理,進而預先採取必要防禦動作以避免事故發生,以維護學生及用路人之交通安全。
9人線上 (8人在瀏覽校園佈告欄)
會員: 1
訪客: 8
gdmagg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