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3月7日桃教小字第1060014700號函辦理。 二、依計畫中辦理創客教室(創客夏令營),讓孩子有實際體驗操作工具、動手完成一件作品,讓孩子在創客教室裡的學習,可以透過實作獲得自我成就感與自信心。 三、旨揭創客教室摘錄如下(詳見附件報名表):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小現在學3-6年級學生(30人)。 (二)辦理日期:7月11日~7月13日。 (三)課程內容、時間及地點依報名表辦理,每人限報2梯次 為原則,額滿時依傳真時間先後順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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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hw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