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農業部115年2月4日農授林業字第1152420100號函辦理。 |
| 二、 | 有關農業部林業保育署所製作之「炎火之鏡」 短片及設計防火海報(不生火好森活、謹慎用火守護森活)已放置於網路雲端空間 (https://reurl.cc/96x78X)。 |
| 三、 | 前揭防火海報圖檔使用,請註明「林業保育署授權使用」 字樣,並勿超過授權範圍之利用,亦不得私自有償或無償轉 賣、借予、複製、出租、網路傳輸予第三者,並請遵守著作權法及智慧財產權相 關規定。 |
| 四、 | 森林防火二不一記得,不營火,不亂丟菸蒂,記得垃圾要帶走。森林區域不得引火,使用汽化爐、高山爐具等應注意火源,避免使用不慎造成森林火災。 |
| 五、 | 又農業部林業保育署已建立「林火風險評估系統」(https://ffwi.forest.gov.tw/),可查知未來七日之林火風險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