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市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人員初階實體研習辦理期程ㄧ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5年7月27日桃教小字第10500589211號函、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105年8月8日青國教字第1050005793號函暨桃園市中壢區自立國民小學105年8月22日自小教字第1050005622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本市訂於105年8月至10月辦理12梯次,各梯次辦理期程前已公告在案(本局105年7月1日桃教小字第1050051790號函、同年7月27日桃教小字第10500589211號函諒達);惟部分梯次因故調整辦理時間如下(詳附件):
(一)第7梯次(自立國小場次):調整辦理日期,修正為105年10月29(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5時、10月30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辦理。
(二)第8梯次(青溪國中場次):微調辦理時間,修正為105年9月24(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5時、9月25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辦理。
三、上開研習9至10月期間賡續辦理6梯次,請105學年度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尚未取得初階研習時數之教師、承辦主任及校長,擇ㄧ梯次參加。
四、本案凡報名參加研習者,請先至輕量化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學習平臺(網址:https://olc2.moe.gov.tw/,登入採「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之帳號、密碼),完成6小時線上課程,以免影響日後認證權益,請各校惠予留意並轉知參加教師知悉,餘悉依本局105年7月27日桃教小字第10500589211號函辦理。
五、檢附本市申辦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學校名冊暨修正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評鑑人員初階實體研習辦理期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