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重申教職員於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請查 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邇來迭獲民眾陳情反映,有學校同仁於上班時間飲酒及發 生服務態度不佳情事,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請加強宣導 同仁於上班時間不得飲酒、擅離崗位及從事與公務無關之 行為,並請確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考績法、行政院 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及本市立各級學校教 師出勤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對所屬人員嚴加考核並作適 當處理。
25人線上 (24人在瀏覽校園佈告欄)
會員: 0
訪客: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