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水源村劇團108年3月11日(108)水源村字第1080311號函暨同年3月15日(108)水源村字第1080315號函辦理。 二、本案提供身心障礙與清寒弱勢青少年、學童與陪同教師、家長或志工每人可免費取得1個入場名額(因座位席次有限,每1青少年或學童最多僅能有1位教師、家長或志工陪同)。 三、有興趣參加的同學,請洽訓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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