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 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一點、第五點、第六點及附表,並自 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108年10月5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452101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17人線上 (11人在瀏覽校園佈告欄)
會員: 0
訪客: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