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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不要選 | 2016-10-14 | 點閱數: 370

「桃園市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5年10月5日府法制字第1050238997號令辦理。
二、檢附桃園市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