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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20-05-08 | 點閱數: 484

主旨:有關教師於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其婚假如因國際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法定(延長)期限內請畢,得經學校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4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6169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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