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東門國小)辦理「109學年度教保服務人員及學前特教教師特教增能系列課程研習-第二類課程心評人員培訓」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東門國民小學110年2月4日東門特字第1100000922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研習辦理日期如下: |
(一) | 研習日期:110年4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 上午9時至下午4時、110年5月2日(星期日) 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110年5月15日(星期六) 上午9時至下午3時、110年5月16日(星期日) 上午9時至下午4時,共計5天。 |
(二) | 研習地點:桃園市東門國民小學綜合大樓2樓視聽室(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14號)。 |
(三) | 參加對象:本市學前特教教師優先錄取,再開放本市公幼教保服務人員參與。 |
(四) | 研習時數:本案研習需全程參與,核予27小時研習時數(不單堂課核予時數)。 |
(五)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進行報名(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
三、 | 請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參與研習人員公假登記,得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休。 |
四、 | 隨函檢送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