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市110年度荔枝椿象防治工作」防治方法1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府110年2月22日府農務字第1100036089號函辦理。 |
(一) |
荔枝椿象主要危害在荔枝、龍眼及台灣欒樹的嫩芽,對農產業影響甚鉅,而桃園地區非荔枝及龍眼果樹栽培區,主要發生於行道樹、公園等地。 |
(二) |
依防檢局及林業試驗所宣導資料顯示,目前防治方法有3種: |
(1) |
移除卵塊:於4-5月間荔枝椿象產卵盛期,摘除在欒樹上發現的卵塊並銷燬,但勿誤移除黃斑椿象的卵。 |
(2) |
修剪枝條:5-6月適度修剪枝條(修剪量勿超過1/3),特別是矮側枝或萌櫱枝,但須注意勿過度修剪影響樹木生長及開花,且殘枝落葉勿棄置原處,以免蟲隻又移回。 |
(1) |
捕食性天敵:樹鵑、螳螂、蜘蛛及大琉璃蟲虻等。 |
(3) |
微生物:連續下雨後常見被灰白色蟲生真菌感染,而死亡僵直掛在枝條上的蟲體大幅增加。 |
3、 |
化學防治:化學藥劑種類以環境保護署核准環境用藥為準。調查研究結果顯示臺灣欒樹上的荔枝椿象,絕大多數在4月至6月間出現在其嫩枝條上吸汁或交配,修剪及防治重點應在樹冠最外層及矮側枝或萌櫱。 |
三、 |
如有疑問請洽詢本府農業局承辦人:黃雍皓, 電話:(03)3322101分機5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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