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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這個也不要選 | 2021-02-25 | 點閱數: 305
一、 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10年2月22日桃女童雯字第110004號函辦理。
二、 本案欲申請者請於110年4月9日(星期五)前將相關資料逕送(寄)至桃園市女童軍會(330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487號)辦理,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 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電話:0983-941789、03-3464304。
四、 旨揭辦法及推薦表請逕至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網站(https://www.gstaiwan.org)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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