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5日臺教資(三)字第1122701003號函及本局同年3月23日桃教資字第1120024780號函續辦。 |
二、 | 旨揭教育部業於112年2月新增「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 案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專案屬性標籤,簡稱「精進數位」,規定開設「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增能培訓課程皆須增列屬性標籤,倘未列屬性標籤及課程名稱未符合規定者,將不予計入本案績效指標執行成果,合先敘明。 |
三、 | 本案新開設課程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本案授課講師須為認證合格講師,名單請參閱:https://srl.ntue.edu.tw/Resource#a1。 |
(二) | 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之學習平臺須為教育部認證之平臺,名單請參閱:https://srl.ntue.edu.tw/Resource#a1。 |
(三) | 本案課程正確名稱請參閱附件1,設定「精進數位」屬性標籤方式,說明如下: |
1、 |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研習名稱-下拉式選項點選「精進數位」。 |
2、 | 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公告設定-專案類別-下拉式選項點選「精進數位」。 |
四、 | 本案已結案課程申請修正屬性標籤(專案類別)及課程名稱(修改範圍自108年1月起),請填具修改已結案課程內容申請表(附件2)並函報本局辦理修正。 |
五、 | 檢附課程名稱範例公告(附件1)、修改已結案課程內容申請表(附件2)及教育部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架構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