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公告 | 2024-01-26 | 點閱數: 36
主旨: 檢送禁用獸鋏相關宣導資料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17日臺教資(六)字第1130004457A號函辦理。
二、 為防止傷害動物,建構全民友善動物環境,依動物保護法第14條之1條、第14條之2條及第30條規定,不得使用獸鋏捕捉動物,且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違者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
三、 本案附件亦可逕至本局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處查詢運用。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萌典查詢

搜尋

線上使用者

17人線上 (12人在瀏覽校園佈告欄)

會員: 0

訪客: 17

更多…

會員登入

:::

六小時累積雨量動畫圖

雨量累積圖

溫度分布圖

紫外線觀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