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各級學校聘任特殊專才者協助教學辦法」第5條第1項修正條文勘誤表、第5條第1項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請查照更正。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17日臺教學(四)字第1132800506A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法規前經教育部於112年12月8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22806236A號令修正發布,且經本府以112年12月11日府教特字第1120347042號函轉知。 |
三、 | 本案法規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