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106年「幸福快遞 與愛 相遇」未婚聯誼活動一案,請查照並鼓勵所屬未婚同仁踴 躍報名參加。 說明:依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6年03月20日桃檢坤人字第1 060500125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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