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業以113年6月17日桃教終字第1130056268號函諒達)及113年8月16日召開之本市113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
(一) |
承辦學校:壽山高中(北區)及東安國中(南區)。 |
2、 |
國中、高中職組:113年10月2日(星期三)。 |
(四) |
評選日期:113年10月12日(星期六)。 |
(五) |
成績公告日期: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 |
2、 |
國中、高中職組:113年10月17日(星期四)。 |
(七) |
書法類入選作品現場書寫日期: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 ),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將另函公告。 |
三、 |
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餘未盡事宜請詳讀旨案比賽要點: |
(一)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 |
(二) |
高中(職)組參賽者除書法類,皆需於報名表附100-200 字作品介紹,手寫不收,請輸入於報名系統內;版畫類需 註明版種及材質。 |
(三) |
版畫類作品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未乾透者不收,作品正面簽名請使用鉛筆書寫,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
(四) |
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西畫 類中,需現場創作之類組暫不公告,該類組獲本市學生美 術比賽前三名者,其作品經全國賽評審委員擇優者,應參 加113年11月9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舉 行之現場創作(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
(五) |
另請注意參賽學生作品規格大小是否符合比賽要點規範,不合者一律退件處理。 |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