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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內容區域
| 主旨: | 為落實戶籍謄本減量政策,各機關如有應用戶籍謄本之需求,請配合採用說明二措施,以達簡政便民之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內政部113年10月22日台內戶字第11302440642號函(如附件)辦理。 |
| 二、 | 為落實E化政府,省卻民眾奔波戶政事務所請領戶籍謄本之不便,並達成戶籍謄本減量目標,各機關如有應用戶籍謄本之需求,請配合採用下列措施,以達簡政便民之效: |
| 三、 | 各機關使用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驗電子戶籍謄本及新式戶口名簿時,如不熟悉查驗流程或於查驗流程遭遇困難者,可向轄區戶政事務所洽詢。 |
| 四、 | 檢附查驗電子戶籍謄本及新式戶口名簿步驟說明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