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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公告 | 2017-04-24 | 點閱數: 541

主旨: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