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桃園市政府114年度補助團體報考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1份,請協助宣導並轉知所屬單位踴躍報名,請查照。 |
一、 |
本府為鼓勵民眾組團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以增進對客家語言文化之認識,特訂定本計畫。 |
二、 |
114年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日期(實際依客家委員會公告為準)如下: |
(一) |
基礎級暨初級(全國場):114年9月6日(星期六)、114 年9月14日(星期日)。 |
(二) |
基礎級暨初級(多梯次-桃園場):114年3月22日(星期六)。 |
(三) |
中級暨中高級:114年3月15日(星期六)、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 |
三、 |
補助對象:本府所屬機關及事業機構、本市境內公所、學校、公司行號、醫療院所、農漁會、依法登記或設立之法人及團體。 |
(一) |
10人至14人組團報考者,補助報名費、餐費及雜支。 |
(二) |
15人以上組團報考者,補助報名費、餐費、車資、工作費、保險費及雜支。 |
1、 |
報名費:19歲以下免報名費,20歲以上每人新臺幣(以下同)250元(實際依客家委員會簡章規定支付﹚。 |
4、 |
工作費:每人每小時200元。報考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者上限800元;報考中級以上認證者上限1,600元(團體報考人數每1車核給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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