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體育總會划船委員會辦理「114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划船錦標賽暨114年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變更競賽日期,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參賽,請查照。 |
一、 |
依據本市體育總會114年4月8日桃體總字第1140000270號函暨所屬划船委員會(下稱划委會)114年4月1日桃划會總字第114040100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賽事由本局主辦,划委會承辦,因故變更競賽日期,說明如下: |
(一) |
室內划船測功儀:原訂114年6月7日(星期六)假桃園市立武漢國民中學,變更為114年7月5日(星期六)假原場地辦理。 |
(二) |
水上划船:原訂114年6月8日(星期日)假石門水庫阿姆坪生態公園(三民溪水域),變更為114年7月6日(星期日)假原場地辦理。 |
(三) |
水上海洋艇:原訂114年6月14日(星期六)假石門水庫阿姆坪生態公園(三民溪水域),變更為114年7月12日(星期六)假原場地辦理。 |
(四) |
SUP立槳:原訂114年6月15日(星期日)假石門水庫阿姆坪生態公園(三民溪水域),變更為114年7月13日(星期日)假原場地辦理。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兩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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