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中華民國第65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補充規定事項及專屬網站一案,請查照。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下稱科教館)114年4月15日科實字第11402001730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網站已由新竹市政府建置完成,預計於4月底對外開放,本(65)屆大會相關訊息將隨時公布於該網站(https:// nphssf65.hc.edu.tw),請參展師生留意各項展覽會訊息。 |
四、 |
敬請務必確實執行參展作品安全審查,且參展作品之研究日誌或實驗觀察紀錄須攜往評審會場供評審委員查閱。 |
五、 |
為避免有科展作品涉及仿製或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情事,自113年起參加地方科展作品報名時須進行作品比對,請加強參展師生學術倫理及智慧財產權之法制教育宣導。 |
六、 |
本屆參展作品報名前有報名或參加過國內外其他科學性競賽,無論是否有得獎紀錄,皆須繳交「本作品曾參加其他競賽紀錄表」,且本屆再次以相同主題或相近內容參展,請留意作者組成有無改變,請詳閱「五、全國科展報名」注意事項規定。 |
七、 |
本屆作品安全審查分為2階段進行,請詳閱「八、安全審查」。 |
八、 |
本屆參展作品公開展覽規劃2次作者親自解說時段,請詳閱「十二、公開展覽」。 |
九、 |
大會報到布置時間訂於114年7月14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時30分,請依大會排定時段進出場完成,逾時恕不受理報到;展示物品、器材至遲請於當日下午1時30分以前完成,7月15日、16日評審當日不得再攜帶入會場。 |
十、 |
為維護大眾健康,如有呼吸道症狀者,進入會場請戴口罩。 |
十一、 |
檢附來函及中華民國第65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補充規定事項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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